前年11月,戴尔因以欺骗性折扣误导消费者而被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(ACCC)起诉。据称,至少从 2019 年 8 月到 2021 年 12 月 16 日,戴尔通过展示欺诈性或误导性的折扣,诱使消费者在澳大利亚官网上为其购买电脑额外购买显示器。
近日,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判决戴尔在其官方网站上作出“虚假或误导性陈述”,有义务向受影响的客户退款(全部或部分)。据报道,戴尔已同意向超过 4,250 名受影响的客户提供退款或赔偿。在 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期间,这些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额外支付了超过 200 万澳元,同时增加了额外的显示器,导致显示器销量超过 5,300 台。

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也公开了相关法庭文件。当选择在戴尔官网购买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时,会推荐几款兼容的显示器,以及捆绑销售的选项,显示为打折。通常情况下,会显示被划掉的更高价格,强调如果与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一起购买可享受大幅折扣。戴尔承认,这些显示器很少以极低的价格出售。在某些情况下,与单独购买显示器相比,消费者为捆绑购买添加额外显示器时支付的费用更高。
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断言,定价和折扣是消费者决定产品报价的关键差异化因素。该案例凸显了零售商展示真实的“原始/当前”价格并确保显示的价格诚实准确的重要性。法院进一步指出,无法确定受这种误导性定价机制影响的客户的确切数量。截至目前,戴尔尚未因此事受到处罚,这将在即将举行的听证会上得到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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